【竞争性磋商公告】信阳市肿瘤医院自动售械柜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12 16:16   浏览次数:18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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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肿医XZLZB【2025】015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肿瘤医院自动售械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控制价:不低于500元/台/月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自动售械柜,投标人在医院内摆放自动售械柜销售相关医用耗材、卫生消毒用品及生活用品等,并向信阳市肿瘤医院支付电费管理费。

5.2服务期:3年。

5.3服务要求:所售卖产品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价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退调换等服务功能完善,合同中约定自动售械柜公司对其售卖产品承担法律责任与医院无关。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提供投标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的截图(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经营方式需包含批零兼营。

9.投标人需对自已经营品种负责,不得贴牌经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保证所送品种的来源正确(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肿瘤医院。

四、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 间:2025年06月05日15时 00 分  

2.地 点:信阳市肿瘤医院。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信阳市肿瘤医院》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遴选人:信阳市肿瘤医院。

联系人:袁女士

电 话: 0376-6533712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京路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