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疗资源效率、减轻就医负担、改善就医体验,信阳市肿瘤医院积极落实河南省第四批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工作。目前,我院已实现230项检验检查结果线上互认!您在省内接入省级互认平台的其他医院已有的、符合标准的同类检查(如影像、检验),来我院就诊时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检查。
我院将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持续推进此项工作,严格互认符合统一标准与质控的项目,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让您就医更省心、省力、省钱!
一、互认规则
原则上,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检查一般为3个月内,检验一般为1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规则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
在诊疗过程中,医师可根据疾病发展变化,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当前患者诊疗需要后,综合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二、十类特殊情形可不予互认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或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因时效问题,已有的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3)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4)检查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5)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
(6)重新复查检查检验项目对治疗措施选择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7)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8)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的;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三、第四批互认项目清单
现将《河南省第四批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项目清单(试行)》公示如下:
1、检验38项

2、检查50项

- END -
文字:宣传科
初审:张莹莹
编审:袁静
终审:付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