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岗位聘任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具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为:高级职称(含正高、副高)、中级职称、初级职称。
二、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临床医、药、护、技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三、人事科是医院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的职能部门。
四、医院在上级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内,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六、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事定岗,因事设职”的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相关规定
(一)申报中、初级职称基本条件:
1、初级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初级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 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 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转岗满两年或全科培训合格证明)、护理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
(二)高级职称基本条件:
1、遵守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积极承担医疗、卫生、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在卫生系列二级学科范围内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除必须符合正常晋升任职年限外,须在拟晋升岗位工作满3年;跨二级学科转专业晋升的人员,转岗满一年后参加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拟晋升专业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方可继续申报晋升,其任职时间的计算可按转专业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如拟晋升专业有执业资格要求,还需提供该专业3个年度的执业注册记录。
学历资历条件:
1、主任医(药、护、技)师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3、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经过人事部门验印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4、周期内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
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情形。
信阳市肿瘤医院
2022年2月1日